关于征集适合版权开发优秀文学作品的通知

来源:

宁夏文艺网

   

刊发时间:

2024-03-20

   

作者:

宁夏作家协会

五市作协及各行业作协,各位作家:
  根据中国作协《关于重点推荐适合版权开发优秀文学作品的通知》要求,现面向五市团体会员单位、有关作家征集适合向电影、电视剧、微短剧、动漫、有声读物等转化的优秀文学作品。应征作品经有关专家遴选后将面向国内影视制作、运行、投资机构进行重点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从即日开始,4月3日截止。
  二、作品征集要求
  1.作品应围绕“国之大者”,聚焦重大现实题材、重大革命题材、重大历史题材。作品应展示新时代壮阔气象,描绘新时代壮美画卷;体现创新发展,反映人民美好生活;讲述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展现中国形象。入选“新时代山乡巨变创作计划”和“新时代文学攀登计划”的作品将优先推荐。
  2.作品应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适合改编为电影(含网络电影)、电视剧、微短剧、动漫、游戏、有声读物,适合原创作品出版或者再版,适合海外多种语言出版传播等,体裁仅限小说和报告文学。
  3.作品应已在中国大陆正规出版社出版或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网络文学作品应在中国大陆正规文学网站发表。未发表作品不在此次征集范围内。
  4.作品应标明获得的各级各类文学奖项,或者进入各种排行榜的情况。作者应标明个人创作简介。
  5.应征登记者应保证对作品享有著作权,且持有影视改编权、动漫改编权等衍生转化相关的权利,因作品内容、权属等引起的纠纷由应征登记者负责。
  三、征集程序
  1.请有关作家直接登录全国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与开发平台网站(http://bqdj.shcaee.com/)或通过“中国作家网—作协工作—作家维权栏目”,进入全国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与开发平台,注册后进行著作权资产登记,并按系统要求填写作品基本情况并上传作品全文电子版,作品经审核通过后即登记成功。
  2.填写《2024年适合版权开发优秀作品申报表》报所属五市团体会员单位。区直单位作家直接报宁夏作家协会指定邮箱,邮件名称为“姓名+版权开发优秀作品申报”。
  3.请各团体会员单位至少报送6部符合条件的作品,将报名者信息汇总在《2024年适合版权开发优秀作品申报表》后,发送至邮箱ningxiazuoxie@163.com。
  4.请于2024年4月3日前完成申报。宁夏作协汇总后,将按中国作协相关要求,择优重点推荐。
  联系人:李梦竹
  联系电话:0951-5166177
  电子邮箱:ningxiazuoxie@163.com
  
  附件:2024年适合版权开发优秀作品申报表(下载地址:https://pan.quark.cn/s/d23bc0f81aab)

 

  宁夏作家协会    
  2024年3月19日  
 
  (编辑:贾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