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音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大力繁荣音乐创作,创作一批彰显时代精神、中国风格、宁夏特色的优秀音乐作品,推动宁夏音乐事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高品质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美丽新宁夏”建设贡献力量,同时为更好地培养、扶持优秀青年词曲作家队伍,宁夏音协将组织开展“宁夏歌声”优秀创作歌曲推选活动。
一、征集主题
“宁夏歌声”。聚焦“中国梦”、奋进新征程,彰显时代精神、中国风格、宁夏特色,思想性、艺术性、可听性俱佳的优秀音乐作品,推动宁夏音乐事业高质量发展,用歌声唱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二、报送要求
1.报送歌曲的曲作者必须为区内及区外宁夏籍作者。每位词、曲作者投稿作品数量不得超过2首,投稿必须使用实名。不得进行重复报送,否则视为无效。
2.报送作品须为新创作的歌曲作品,没有在全国性及宁夏区内歌曲征集活动中获奖或得到扶持的作品。
3.报送作品须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注重思想性、时代性、艺术性相统一,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和艺术表现力、感染力。提倡作品的形式、体裁及风格的多样化,鼓励创新。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
4.作者须保证对参选作品享有完整版权,若存在版权纠纷或违反有关法规,宁夏音协将取消其参选资格,所涉及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同时,作者提交作品参选,即视为授权主办方对该作品进行版权登记及使用。
5.各报送单位或个人需一次性将曲谱(图片格式)、音频文件(MP3或WAV格式)、作品报名表word版本(后附附件下载)和有签名的报名表图片等材料发送至邮箱ningxiayinyuejia@126.com (邮件标题请写明“宁夏歌声+歌曲名”)。咨询电话:0951-5166161。报送前请务必仔细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全者不予参评)。
三、评选及作品展示
1.征集结束后,宁夏音协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
2.本次征集设优秀歌曲3首、入选歌曲3首,均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录音制作补贴扶持费。
3.宁夏音协将从中遴选择优推荐报送参加全国重大歌曲评选,或报刊、网络进行宣传等。
4.对积极组织且入选作品较多的地市文联、音协,将颁发“优秀组织单位”证书。
5.宁夏音协微信公众号将同时开通“宁夏歌声”音乐作品投稿专栏,首期推送本次评选出的优秀作品。活动之后“专栏”将长期接受投搞。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
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宁夏音乐家协会
2023年8月23日
(编辑:王嘉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