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艺术报》
刊发时间:
2021-12-17
作者:
(2021年12月16日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第十届全国委员会提出的《〈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修改草案》,决定从通过之日起,启用修订后的《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
大会认为,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文联工作、群团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眼推动新时代文艺事业和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体现了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意愿,符合文联组织特点和发展规律。
大会同意,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等。增加这样表述,符合我国文艺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美好精神生活新期待,有利于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最广泛地团结、动员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努力创作生产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繁荣我国社会主义文学艺术事业,为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大会要求,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各团体会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章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聚焦“做人的工作”核心任务,密切联系、团结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深化改革创新,充分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基本职能,积极加强对文艺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引领、价值引领、道德引领和行风建设,在行业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好地团结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编辑:王嘉俐)
宁夏文艺界APP
版权所有©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2021 严禁拷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