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旭:书法美学的开拓者

来源:

《宁夏文艺家》

   

刊发时间:

2021-02-28

   

作者:

李振文

名家档案:尹旭,我区知名书法美学研究者,上世纪80年代,国内最早开展书法美学研究的代表人物之一,著作《中国书法与传统文化》,获中国书法最高奖“兰亭奖”。

尹旭

◇1942年,生于山东省邹平县。

◇1962年~1967年,就读于北京大学俄罗斯语言文学系。

◇1970年,分配至宁夏工作,并于1971年起,任教于银川市第九中学。

◇1981年至今,宁夏社科院工作,专业从事书法美学及美学理论研究。

◇宁夏社科院哲学研究所美学专业研究员。历任中华美学学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宁夏书法家协会副主席、顾问,中国书法培训中心教授等职。

◇著有《书法美》《中国书法美学史》《中国书法与传统文化》《中国书法美学简史》《书学五论》《书学新论》《书法线条美的发现》及《天一堂随笔》等书。

 

出生山东,就读北大俄语系

1942年,我出生于山东省邹平县。1949年,追随父母,住在河北省南皮县,读完小学和中学。命运的一次转折,发生在1962年,这一年,中学毕业的我,考入了北京大学俄语系。

之所以要选择这一专业,我是有自己的考量的。我自小喜爱文学,而在当时的年代,俄罗斯文学及作家在中国备受推崇。我希望通过对这门外语的学习,更好地研究来自这方面的文学蕴藏。除此之外,当时在北大俄语系的学习,还有一个特殊的历史背景。上世纪60年代初,中苏关系已经出现裂隙,“中宣部”计划筹备一个“反修”理论班子,我们这一届学生便是为此特别招收的。

然而,有些事情是预料不到的。1967年,当从北大毕业后,因“文革”开始,学校陷于“瘫痪”,我们的分配一时没了着落;加之中苏关系彻底宣告破裂,俄语在中国不再吃香。我所学的专业,顿时没了用武之地。一段时间的等待后,我和同学们得到的安排是——到北京某部队农场锻炼。前路,顿时一片茫然。

1970年,“巧合”中来到宁夏

农场的生活,持续了两年多。这中间,令我记忆深刻的,除了辛苦的农田劳动,还有段我与同学们一起编印“诗集”的经历,值得一说。

我一直喜欢文学、诗歌和书法,大学毕业到农场后,虽然每天都有劳动任务,但对这些爱好,仍念念难忘。在此期间,我与一帮有相同爱好的同学,自行编辑、油印了一部诗集,起名《同舟集》,其中也收录了我的七首诗作。特殊的年代里,这样的事情如果传出去是会犯“大错误”的,但对文学的热爱,即使“偷偷摸摸”也要做。

两年多劳动生活之后,1970年,我等来了正式分配。但同样让我想也想不到的是,我被分到了宁夏。在当时我的脑海里,对宁夏一点印象都没有。问身边的同学,同学们也摇头不知;只有我们排长告诉我:“宁夏很远,那里的人都穿着羊毛冲外的大皮袄。”

我也是事后才知道,我之所以被分到宁夏,也是充满了命运的奇巧。原来,当时宁夏教革组(即今教育厅)接收分配生,负责这一工作的人是我的一位山东同乡。这位负责人挑人时,一看名单上有位老乡,籍贯就是老家邻村;而且,当时教革组认为宁夏离苏联近些,需要储备一些俄语人才。于是,我的人生轨迹从此便与宁夏联结。

书法美学,站在“开拓者”的行列

到宁夏后,我被安排到银川九中当老师。当老师的前两年,我教的是“本业”——俄语。后来,俄语越来越没人学了,课程也取消了,我便教起了语文课,一直干了七八年。也是在这一阶段,我边教书边在业余坚持着自己的爱好,进行诗歌、书法创作,学习与研究美学理论、文艺理论、书法美学等问题。

尹旭书法作品

命运的又一次重要转折,发生在1980年——中国社科院招考科研人员,我考上后被分配到宁夏社科院哲学所,由此正式开始了自己的学术之路。在宁夏社科院,我较早就明确了自己的研究方向——书法美学,并一直专注至今。之所以如此明确,是因为这一直就是我想做的事情。我一直喜爱文学、书法,但在这个过程中,我跟别人有些不同。我不只觉得一首诗、一幅书法很美,我还想弄明白:它们为什么美?

1980年前后,正是改革开放蓬勃之初。与文学、绘画相比,中国书法理论的研究尚待探求,尤其书法美学更是“一片空白”,也正是在这一时段,我投入了对书法美学的研究,成为其中较早的一批探求与开拓者。

三本著作,三种理念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专业研究书法美学及美学理论起,我便一直专注于这一领域的探索。多年的美学研究中,也形成了一些自己的见解与思想,同时它们也是自己研究历程不同时期的一个见证。这方面,不妨从我的几本著作略谈一二。

尹旭著作

《书法美》是我早期的一本研究著作。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书法界进入了一个活跃期。也正是在这一时段,我开始思考这样一个问题:能不能用现代美学理论,解释中国的书法?因为当时中国书法领域,基本还是延续之前传统书学的一套。对于书法这种古老艺术,人们提起它,觉得很“神秘”,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就是因为我们没去做这方面的探索,缺乏用现代美学的眼光去看待它、研究它。正是在这种情形下,我撰写了《书法美》一书,成为“当时中国书法理论界第一本系统、完备介绍书法美学原理的著作。”

《中国书法美学简史》,是我在《书法美》之后出版的另一本专著。以现代美学来解释中国书法,无疑在当时是一种突破。然而,在我看来,现代美学源于西方,要真正弄清中国书法的本质,不能去“问”达芬奇、毕加索,得去中国古人那里找。于是,我又研究撰写了《中国书法美学简史》一书(2014年,以此书为基础写出更完备的《中国书法美学史》),希望通过对书法史的研究,探求中国书法的本质所在。

《中国书法与传统文化》出版于2002年,在对书法史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后,我感悟到,中国书法之所以产生,正是因为有传统文化这一土壤。因此,我继续尝试从传统文化的角度来去探讨书法美学,我认为只有这样,书法美学的根才能找到。比如,中国传统文化讲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中国人为什么创造出书法这门艺术,关键就在这个“修”字上,所以傅山才会说“作字先做人”。

宁夏书坛,风貌可喜

书法理论研究之外,书法的学习与创作,也是多年我来一直钟爱与坚持的,主攻行书、草书。

在我看来,理论研究与书法创作,是一种相辅相成、血肉一体的关系。要真正把一件事做好,就不仅要“知其然”,还须“知其所以然”。书法创作,也是一样的道理。当然,艺术水平与理论修养,绝不是一回事,也不是简单成正比的关系。但是,学书者若想在书法上有高层次的追求,了解一些书法美学等理论肯定是必要的。

作为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较早开始中国书法美学研究的一员,我也是1980年咱们宁夏书协成立时的始创者之一。宁夏书坛经过这么多年来的发展,我觉得有两点最为可喜。一是路子正,比如全国很多地方有种不太好的现象——许多书法家都在模仿本地某个最著名的书家,但这种现象在我们宁夏没有。二是面貌丰富,这些年来,我们宁夏无论是老一辈书家还是中青年书家,都各有自己的特点。就中青年书家目前的创作状态看,他们甚至比上一代那批书家的情况还要好一些。

 

争鸣

自成一家,不怕争议

在尹旭多年的美学研究中,提出过一系列与流行观念不同的学术观点,其“大胆”与“独树一帜”,即使放置当下,也毫不逊色。在此,我们不妨例举二三。

魏晋书法尚属“稚嫩”:与传统书学理论对魏晋书法“顶礼膜拜”不同,尹旭认为这一时期,书法美学思想和创作水平尚显“稚嫩”,属书法艺术的“萌生期”。“魏晋书法那种以笔墨情趣为表现形态的艺术性成分,虽然有极大的发展,但对于‘书为心画’的自觉表现意识,则还居于相对次要的地位。”在他看来,中国书法真正的“成熟期”,到唐宋时才达到。

甲骨文不是书法艺术:在尹旭先生的书法美学观点中,严格区分着书法艺术与文字书写的界限。他认为,“实质上,按照书法美的本质来衡量,只有书法家的字,才能称为书法艺术”,真正的书法作品是从魏晋开始出现的,两汉先秦的碑版铭文,以及更早的甲骨文、金文等等,基本属于文字书写的范畴,并未迈入书法艺术的畛域。

“自由诗”也须有格律:在诗歌美学方面,尹旭认为,从诗歌艺术的美学本性上讲,诗歌须有一定的格律形式,因此,中国“五四”以来的“自由诗”,尚不是一种成熟的诗歌形式。而其“走向成熟的唯一道路,在于民族化与格律化。这种‘化’当然不是指恢复古代诗词格律,而是集中体现现代汉语的音律特质。”

(编辑:王嘉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