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宁夏文艺网
刊发时间:
2021-01-25
作者:
根据《宁夏美术家协会章程》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工作、户籍在我区的美术家和美术工作者在美术领域有一定成就,具有较高的思想文化素质,符合入会条件,赞成本会章程,服从本会决议,热心本会工作,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所在有关部门推荐,报本会审批、履行手续后,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个人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入会:
(一)从事美术创作,作品入选宁夏美协主办全区性美术展览,累计满二次者;
(二)从事美术理论研究,具有较高学术水准并有著作出版者;
(三)从事美术编辑、美术教育、美术组织以及其他有关工作,成绩卓著者;
(四)在美术产业活动中为培育宁夏美术市场做出较大贡献者,愿为本会和宁夏美术事业提供资助者。
申请入会需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市、县文联、美协推荐经本会两名会员介绍,提交本会主席团会议讨论确认合格者,方可批准为本会会员。
会员应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参加本会活动、维护本会权益、按时缴纳会费、完成本会交付的工作及为协会建设做出奉献的义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及领导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权利。会员有退会自由。
会员如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本会章程,视情节轻重,经协会主席团决定,可给予通报批评、暂停会籍、取消会籍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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